2022年12月27日,中山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逸仙进阶讲堂“中国乡村研究:组织、制度与伦理”第八讲通过线上形式开讲。北京大学张静教授线上主讲“公共规则与乡村社会治理:‘上访村’为何消失”,并与邓燕华教授、清华大学梅赐琪教授进行对谈。

“上访村”的形成与乡村的宗堂力量
上世纪90年代,地方政府决定修建一条贯通南北多个县、市的高速公路。按照规划,这条高速公路将穿过XW村。显然,位于高速公路周边的地产、房产以及相关的经营都将受到巨大的影响。同时,与工程相配套的征地拆迁、利益分配等问题在下围村引起了不小的争论,这些争论逐渐积累并发展为干群对抗。村民对村庄集体资产的运营、村干部的就任,乃至上级政府决策的执行进行抵制,并且不断上访各政府部门,XW村变成了难以治理的“上访村”。

张静教授线上授课中
这种现象与乡村中的宗堂力量高度相关。下围村有两个宗堂,宗堂有各自的核心人物,通过推举内部成员成为村干部来争夺公共资源的控制权,庇护本宗堂成员的利益。在宗堂竞争的作用下,XW村的村民分为两个派系,陷入了长达20年相互拆台、竞争的拉锯战,张静教授将其称之为以宗堂亲缘为单位的利益组织化现象。
宗堂从历史上的单姓村庄发展而来。作为一个利益内聚和协调的组织化单位,宗堂重视维护血缘的纽带。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宗堂结构依靠以下三个特征维系自身的稳定性:第一,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伦理原则,具体包括关系识别、声誉评估、等级排位等;第二,有效的组织行为,具体包括集体斗争的动员、通过掌控资源提供利益庇护、团结成员抵御外部风险等;第三,自组织化的运行,这是因为宗堂关系可以通过成员的出生进行再生和延续,且成员之间可以进行社会资本的共享。
长年的宗堂冲突和治理失败使村民之间陷入对立,村集体资产被常年搁置,XW村陷入了治理与发展的双重困境。过往的经验表明,既有的组织结构对破除上述困境无能为力。面对由宗堂组织团结起来的村民,外来干部几乎没有动员能力,村庄自选干部又难以取得村民的集体信任。1999年,XW村进行了第一届村委会选举,但两个宗堂对选举过程的公平性产生了质疑,因此爆发了更大的冲突;2005年,第二届村委会拒绝将公章移交给新当选的村主任,导致了新一届村委会面临无章可用的尴尬场面。如何破除这种困境,协调好600户村民家庭的意见,带领村庄从破坏走向建设成为XW村社会治理最重要的问题。
“上访村”的消失与“村民议事会”
多年在外经商的年轻人郭庆东对村内的宗堂斗争活动介入不深,在村民的劝说下,他回村竞选成为新的村主任。新一届村委会建立了“村民议事会”制度,把村委会的二楼改造为村民议事厅,规定每几户推出一名代表,让全村共69人成为议事代表。议事会设立了相关的章程规定,村两委不得改变议事会的决策。所有村民关切的公共事项(如集体资产的经营方式、集体借贷举债、大额资金的使用和分配)都可以交由议事会商议表决。
在制度建立的初期,代表们还没有习惯合作议事,时常做出剥夺他人发言权、阻止他人进入议事厅、帮助派系掌控局面等行为。为了顺利推行议事制度,新任村委会模仿足球比赛规则对做出不当行为的代表出示黄牌警告,两次违规的代表将暂停一次表决权和议事权。在这种措施的保障下,XW村的议事制度逐渐走向顺利,在1年时间内成功举行了16次议事会,探讨了38项议题,其中表决通过29项,否决1项,未达成决议搁置8项。在表决通过的29个事项的实施过程中,两个宗堂势力都没有阻挠和干预,这在过往的20年间尚属首次。
随着村民议事会制度在村庄内树立起高度权威,XW村原有的社会关系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村庄公共权力实质性地归于村民议事会,村民们认可了通过议事制度行使权力的村庄政治,代表数量从原来的69名增加为85名。原来在村庄中起到支配地位的宗堂和干部个人的影响力明显下降了,特殊主义庇护结构逐渐失去其效用。对村民和外来投资者而言,通过私人关系在村庄公共资源分配中得到庇护越来越困难,村民议事会有效地阻止了类似的徇私行为。议事的公信力使得下围村的发展和治理得以有效地推进,持续了20多年的上访和冲突因此逐渐消失。
讨论:宗堂力量瓦解的原因
从社会科学研究者的角度出发,上述现象给我们留下一个问题:面对同样的村庄成员和村庄事务,制度改进如何瓦解宗族势力的不利影响,从而改变了村庄的治理格局?张静教授认为,市场经济发展的环境变化是上述改变发生的条件。XW村两个宗族的冲突表现都是在90年代经济大发展以后出现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村庄公共资产的价值以几何速度翻倍,土地和房产的盈利预期不断提升,超过了原先的使用价值;与此同时,XW村也从原先自给自足内向型经济卷入了更大的市场体系,与村庄外部的国家、市场和商人进行交往和博弈。这种卷入给XW村带来了资源利用和利益谋取的历史机会,但也导致不同派系的村民对公共资源的激烈竞争。在这种背景下,村庄原有的基于宗堂组织的制度弊端开始显现:宗堂组织的目标局限于财产的占有而非乡村经济的整体发展;宗堂组织中的决策者多为长辈,对市场经济所知不多;以血缘为本位的关系利用不适合在市场经济下寻求最优合作者,以发展村庄经济。
总体而言,面对市场经济的新环境,XW村使用村民议事制度来协调村民的行动,形成了有权威、受信赖、可实行的决策意见,解决了公共资产的浪费性搁置。这个制度将传统的个人决定和团体支配转化为公共决策和公共支配。因而议事会的决策得到村民的普遍认受,扭转了宗族支配下村庄决策权威不足的问题,从而减少了因不公正决策导致的上访现象。
(本次授课的相关内容可参考《互不信任的群体何能产生合作——对XW案例的事件史分析》,作者张静,载《社会》2020年第5期)
嘉宾对谈
1.村庄制度的落实与运作
Q(梅赐琪教授):张静老师今天的授课非常精彩。她的研究揭示了:社会资本作为公共资源和私人资源的集合,既可能成为社会团结的根源,也可能成为社会对立的根源。另外张静老师的研究具有高度的整全性,她先是提出了在生产方式转变的情况下旧制度如何瓦解,再提出新制度如何建立。
我个人对张老师的这个研究项提两个问题:第一,这个议事会制度是如何开始其有效运作的?第二,作为正式规则的议事会制度如何能够取代宗堂制度这样的非正式规则?
A(张静教授):对第一个问题,议事会制度的从推行到开始有序运作确实经历了一些困难,根据我的观察,下围村使用了以下手段来克服相应的困难:首先,议事代表的产生是以住户为单位(5-7户选出一位代表),而非由宗堂产生;其次就是利用足球比赛式的惩罚制度来制止议事会议中的不当行为;最后是乡镇的支持,他们把村内有权威的老支书安排到镇政府任职,使后者尽量远离村庄事务以避免其按照旧有原则来影响村庄决策。
我对第二个问题的看法是,新规则取代旧规则确实并不容易,关键是将二者认识为非生即死的对立关系,还是有可能互利的关系,这对于新生制度的建设性效果很重要。举例而言,美国的大学一般会对申请入学的学生有公益服务的要求,这个制度安排就将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学生的私人利益相挂钩,让追求个人目的的人也能产生服务于公益的动机。我认为村民议事会也是类似的制度设计,它把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联系在一起,而不是任其处于互为损害的关系中,这是这个制度得以落地扎根的根本条件。
2.团体主义和公共主义的边界与差异
Q(邓燕华教授):我想问张老师,您觉得村庄的团体主义和公共主义的边界在哪里?因为在一些家族成员的眼里,宗堂的利益可能也是一种超越个人的、公共的利益,为什么从宗堂利益本位转变为村庄利益本位,就意味着村庄政治从团体主义转变为公共主义呢?
A(张静教授):燕华的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也很难回答。事实上当我们谈到地方、城市、国家、民族、国家等等,都会涉及到边界问题。在我看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边界的界定,而是行为原则的差异。比如在这个案例里,宗堂制度和议事会制度的行为原则极为不同,其根本差异可以被概括为“识别对象”还是“识别行为”。在宗堂制度中,村庄政治的行为原则是“识别对象”,即根据血缘关系决策(帮亲不帮理);在议事会制度里,村庄政治的行为原则是“识别行为”,即根据行为对村庄的共同利益是否有利来进行行为决策(帮理不帮亲)。
问答环节
在问答环节,有同学请问张静教授在“一肩挑”制度全面推广的政策背景下,村干部与村民议事会之间是否会存在冲突。张静教授认为“一肩挑”制度的推广时间还不太长,其政策实效还有待于实地调研和案例分析来考察;此外,她在研究中发现议事会制度使村干部的权威提高了,因为村干部的角色从决策者变成了村民议事会的执行者。决策透明反而使干部的公信力提升了,也树立了村干部公正、实干的形象。此外,张静教授还回答了议事会制度对乡村权力结构重塑等相关问题